两种在线庭审方式的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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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上期内容:你写的判决能执行吗?】
近年来,各级法院一直在力推在线庭审,特别是新冠疫情爆发后,人员流动受到很大限制,对于一线法官来说,在线庭审不是用不用的问题,而是如何用的问题了。
目前我用过的在线庭审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“云审”平台,一种是“人民法院在线诉讼”微信小程序。今天聊聊这两种在线庭审方式各自的优缺点。
最早使用的是“云审”平台,为此院里开辟了专门安装“云审”系统的法庭,开庭时法官在专用法庭开庭,不能或者不便来法院开庭的诉讼参与人下载相关的APP在线参加庭审。
这种庭审的好处是系统比较成熟,当事人普遍觉得使用难度不高。
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,特别是疫情爆发后,“云审”平台的缺点也表现得很明显:
一是很多当事人都是用手机在线开庭,但是这套系统仅支持安卓系统,如果你恰巧用的是苹果手机,对不起,无法使用该系统。我就遇到过一个当事人,庭审前才意识到这个问题,当时他在医院陪护患病的亲属,临时向同病房的病友借了一部安卓手机才把庭审开下来。律师群体中使用iphone的人比较多,不少律师向我吐槽说深感被歧视了。
嗯,法律人不用iphone 的理由又多了一个。
二是云审系统比较依赖专用法庭,但是疫情爆发后,几乎全部的庭审都转到了线上,有限的几个法庭根本无法满足需要。助理和我抱怨说即便想在线开庭也根本抢不上法庭,庭审只能推迟了。
因此,越来越多的同事开始选择使用“人民法院在线诉讼”微信小程序在线开庭。这套系统的优点非常明显,首先不需要依托专门的法庭,因此不再需要打破头抢法庭了,其次是所有的手机都支持微信,因此化解了iphone用户不能在线庭审的尴尬。
但是微信小程序想充分发挥作用,也是需要克服很多困难的。
首先很多当事人,特别是年纪较大或者文化程度较低的当事人,使用小程序开庭的难度还是很大的。有位同事利用小程序审理案件,原告是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家,结果开庭前一天同事几乎用了一天的时间来指导原告如何使用,过程之艰难让同事几乎一度想放弃;
其次是微信小程序还有一些技术缺陷,例如很多同事都遇到了法官身份无法认证的问题,还是刚才说的那次庭审,开庭前发现审判长和书记员的法院干警身份得不到小程序认证,花了一个多小时进行协调,最后审判长的身份通过了验证,书记员的身份验证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。
在线庭审想要成为主流的庭审方式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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